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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对方转移财产咨询常用解决方案「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1-11-03 07:45:20        








广州买房时父母转账帮忙,离婚时父母起诉还款可以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借z款还是赠予,则应按借z款处理,夫妻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z高人民z法z院关于人民z法z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婚方借z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z款所负***,视为夫妻共同***。”本案中,高男从李母处取得的60万元中有40万元直接转账***给广州新华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另外20万元其转账***给吕女,而吕女于得款次日向广州新华建房地产有限公司***284456元,吕女未举证证明前述20万元款项的去向,由此足以证明该6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高男、吕女夫妻共有的天河区某街5号2103房。

关于李母与高男之间是否存在借z款关系的问题。李母与高男之间为亲属关系,借z款时未出具***凭证不违常理,即便上述《借条》及《******确认书》为事后签署,亦不足以说明上述款项系赠与。相反,结合现实情况,长辈亲属在晚辈亲属创业购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资助实属正常,体现其对亲人浓厚的亲情和关爱。但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讲,不能将这种资助理所当然的认定为赠与,这种坐享其成的思想,不能为***所提倡和司z法裁判所确认。在李母没有明确表示为赠与的情况下,这种资助应视为以帮助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在李母要求高男、吕女偿还的情况下,高男、吕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一方不肯过户可以起诉吗?

  律师解答:可以。



离婚协议书系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双方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约定的书面协议,在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从合同的角度说,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在未违反******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生效。据此,夫妻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不可随意改变,夫妻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同时,基于《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转移的登记规定,夫妻双方自愿将共同所有房屋赠与子女的,自房屋产权过户至受赠子女名下,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才履行完毕。综上,离婚协议中载明夫妻双方自愿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赠与子女的,作为房屋产权登记人的夫妻一方应履行约定义务,将房屋过户至子女名下;夫妻一方怠于履行该义务的,夫妻另一方有权提起诉z讼,请求其履行约定义务。




广州离婚时父母补的借z款买房借条有效吗?

  小两口结婚六年,婚内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时法z院判z决双方平分房产。这个判z决一下来,公公婆婆就不干啦。我们当初出钱给你们买房,写你名字是因为你们是两口子,现在都离婚了,还我养老钱!立即让儿子补了张借条,拿着当年的***转账凭证,找个律师就到法z院把儿媳给告了。



法z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丈夫本人认可父母的转账系借z款,再加上两老还提供了***转款凭证加以证明,即便他们拿出的借条是在转账6年后找儿子补签的,仍然足以认定借z款的事实。不但如此,法z院还进一步支持了借条上约定的***。终判z决这笔借z款的本息为小两口的共同***,由小两口共同偿还。庭审中,儿媳虽极力抗辩,甚至***出庭作证公婆已经年近80,根本没有能力借出几百万的巨款,汇过来的钱其实都是事先代老公保管的。但是由于缺乏其他直接证据,法z院不予采信!

这个2017年才出的经典判z决说明,只要能提供当年的***转账凭证,借条可以随时随地补。而且***应该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自由约定,只有一方签名也得两人一起还钱。谁叫房子写了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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