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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二手房过户时间咨询的行业须知「多图」

发布时间:2021-11-13 16:29:53        







广州丈夫擅自卖房并抵z押后,妻子能起诉过户回来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不过要先还清***贷z款,涂销抵z押权。如下面这个案件,妻子发现丈夫擅自卖房给其弟弟,并过户还办理了抵z押,起诉过户回来。在妻子愿意还清***贷z款的前提下,法z院就支持了其诉求。

判z决书节选:

根据《物权法》第z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本案中,浦某***系善意抵z押权人,庞某作为涉案房屋的原所有权人无权向浦某***主张物上请求权,其可向无权处分人即聂买家请求赔偿损失。但鉴于庞某同意代聂买家清偿涉案房屋抵z押贷z款1576669.55元(截止至2019年11月11日)并未损害善意抵z押权人即浦某***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第z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抵z押期间,抵z押人未经抵z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z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z务消灭抵z押权的除外。因抵z押而产生的***被清偿后,抵z押的房屋不存在转让的限制,现庞某主张聂卖家、聂买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诉请法z院予以支持。庞某代聂买家清偿的抵z押贷z款及相关提前还贷费用可另案向聂买家追偿。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网签合同和三方合同不一致导致贷z款未通过,谁的责任?

  张静律师解答:由双方举证是谁的责任主张网签合同作假,如都无法举证,则都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



判z决书节选:

双方在2017年4月10日在房管部门办理交易递件手续时,因网签合同载明的付款方式及金额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王买家的贷z款审批手续无法获得通过,双方因此而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后续的交易手续。从本案的证据以及双方庭上陈述可知,双方签订的《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金额等与《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不符,正是因为上述两份合同约定的不同导致双方的房屋买卖关系无法继续履行,而结合《房地产买卖合同》第八条“买卖双方签订的《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的约定,《房地产买卖合同》才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现双方均未能举证导致《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与双方真实履行合同不符的原因是对方过错所致,之后,双方就如何继续履行《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进行进一步磋商但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综合上述合同履行过程,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故对王买家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以及房屋过户、***律师费的诉z讼请求及姜卖家以对方违约为由请求确认合同解除、没收定金以及***律师费的诉z讼请求均不予支持。如上文所述,因双方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可能,故原审法z院予以解除王买家与姜卖家于2017年3月14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房屋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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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z院判z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前,会提醒买家反诉退款吗?

  张静律师解答:一方起诉合同无效或撤销,法z院认为应当支持的,应该向被告释明:“如法z院判z决合同无效,你方是否反诉返还财产”。如被告回复要反诉,则可一并审理。如被告回复即使法z院判z决合同无效,仍不反诉,则法z院可径行判z决,由被告去另案起诉返还房款。



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指引》第四十四条: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 买受人应当将房屋返还给出卖人,并***房屋占有使用的费用,费用可参照同期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出卖人应当将收取的价款返还给买受人,并***贷z款***。一方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并返还财产,人民z法z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无效或者应予撤销、解除的,应当向被告释明反诉请求返还财产,避免判z决单方返还财产造成当事人利益失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一方因房产价值波动受到的损失, 由当事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合同解除的,守约方因房产价值波动受到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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