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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根本违约解除合同咨询推荐「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1-11-15 21:48:59        







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后,***能善意取得抵z押权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即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只要***已经完成了抵z押登记发放了贷z款,就善意取得抵z押权。

判z决书节选:

关于浦某***是否构成善意取得抵z押权?若构成善意取得抵z押权,可否构成对庞某主张行使物上请求权的阻却事由?法z院认为,抵z押权系设立在所有权之外的其他物权之一,抵z押权因被担z保***的成立而成立,亦因被担z保***的消灭而消灭。本案中,认定浦某***是否构成善意取得抵z押权需满足以下条件:1、浦某***是否属于善意?2、浦某***是否有偿取得抵z押权?3、抵z押权是否已经登记?虽聂买家并非善意取得涉案房屋,但涉案房屋已登记在聂买家名下,浦某***与聂买家就涉案房屋签订抵z押贷z款合同时,已尽到形式上审慎的审查义务,并不存在重大过失,且浦某***已向聂买家发放贷z款160万元,根据抵z押贷z款合同约定完成了***抵z押权对价的义务,涉案房屋亦办理了抵z押登记手续,故浦某***应为善意抵z押权人,其抵z押权应受到***保护。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当事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并要求制作调解书的如何处理?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指引》第十五条:当事人达成以房抵债调解协议,人民z法z院对协议中涉及确认***人对未登记在其名下的抵债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内容,应当不予确认,但可以确认当事人在约定时间办理抵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内容。



当事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并要求制作调解书的,应当根据《第八次***法z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6条的规定审查。

《第八次***法z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6条:当事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并要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z法z院应当严格审查协议是否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对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应当予以释明;对利用协议损害其他***人利益或者规避公共管理政策的,不能制作调解书;对当事人行为构成虚z假诉z讼的,严格按照民事诉z讼法第z一百一十二条和《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民事诉z讼法〉的解释》第z一百九十条、第z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的,移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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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将房屋委托他人销售,能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委托合同有约定不得解除就不可以。



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指引》第四十八条:合同约定委托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另行委托他人,委托人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主张任意解除权的,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开发商违反商品房包销合同的,如何***违约金?

四十九、委托人违反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将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商品房或者商品房项目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包销合同无法履行,包销人请求委托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合同对损失赔偿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包销价格与商品房市场价格的差价、包销人的实际投入等因素确定损失。

五十、包销人超出商品房包销合同的***范围从事包销活动,致使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委托人可以向包销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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