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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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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新房户型变化咨询优惠报价「广州合拓」

发布时间:2021-11-19 11:49:50        








广州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了,民事案件还继续审理吗?

  张静律师解答:法z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民事案件已经受理的应中止审理,待管理人接管***人财产后诉z讼继续进行。



判z决书节选:

关于本案是否中止审理的问题。清某公司因进入破产清z算程序,本院已于2020年3月19日发出《指z定管理人决定书》,指z定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作为该公司的管理人,至此,应视为管理人已经接管了清某公司公司。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z法z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人的民事诉z讼或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人的财产后,该诉z讼或仲裁继续进行。鉴此,本案依法不符合中止审理的条件,本院对清某公司管理人关于中止审理本案的请求不予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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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签订认购书后不买房了,首付款能退吗?

  张静律师解答:定金不能退,首付款能退。如下面这个案件,签订认购书后,缴纳了5万定金和20万首期款,终法z院认定因购房人单方解除协议,定金不退,首期款退还。



判z决书节选:

关于5万元定金应否没收?对此,分析如下:郑某与万某公司在履行1404房认购协议过程中,郑某认为购买价格过高提出要求换房,虽然退房审批表及解约协议中关于5万元定金挞定的字样是在万某公司审批后书写,但因换房一事由郑某单方提出,且根据万某公司提交的同一栋楼其他楼层04房型在2018年8月左右的交易价格可知,郑某购买的1404房的价格并未明显高于相同z房型的房屋,即郑某认为万某公司有过错而导致其换房的理由不成立,在此情况下,1404房未能依约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因郑某一方原因所致,根据双方签订的1404房认购协议的约定,若乙方要求退房并经甲方同意的,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故万某公司有权没收郑某已付的定金5万元,郑某认为万某公司违约,要求万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合计100000元,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关于1404房的房款20万元,双方交易不成之后万某公司同意返还,故郑某要求返还房款20万元,予以支持,关于***,因万某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向郑某发送律师函明确告知不继续交易,故从2019年1月2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z行同期同类贷z款利率的标准计至付清款日止,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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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商用补充协议变更了合同条款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的,但如显失公平法z院也会酌情调整。如下面这个案件,补充协议约定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开发商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只需退还房款。法z院认定补充协议有效,未支持违约金,但开发商仍需赔偿购房人的实际损失。



关于刘某请求碧某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及***违约金的问题。刘某依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九条请求碧某物业公司***违约金,但是该条款已经被合同附件七补充协议第十六条所取代,补充协议第十六条并无违约金***的约定,故刘某请求碧某物业公司***违约金并无合同依据。但是碧某物业公司的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确实会造成刘某损失,而刘某为涉案商铺办理产权登记***了非住房房屋登记费1100元、住房交易手续费276元、契税与***60075.48元,因此,刘某请求碧某物业公司赔偿上述费用(合计61451.48元),理据充分,法z院予以支持。




广州商品房质量有问题能拒绝收楼吗?

  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不能,一般只要房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就说明房屋符合收楼条件。处罚有充分证据证明通过了竣工验收备案,但仍然有严重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这个就需要由法官来自由裁量是否符合拒绝收楼的条件了,风险很大。



相关法条:

《广东省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指引》第三十一条: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定交付条件,买受人以商品房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接收,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商品房在交付时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的除外。买受人接收商品房不影响出卖人对商品房质量问题承修义务。

商品房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且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出卖人已经依约通知买受人接收商品房,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视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期限届满之日商品房已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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