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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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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8078803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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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
发布时间:2021-11-20 02:05:27
广州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了,民事案件还继续审理吗?
张静律师解答:法z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民事案件已经受理的应中止审理,待管理人接管***人财产后诉z讼继续进行。
判z决书节选:
关于本案是否中止审理的问题。清某公司因进入破产清z算程序,本院已于2020年3月19日发出《指z定管理人决定书》,指z定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作为该公司的管理人,至此,应视为管理人已经接管了清某公司公司。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z法z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人的民事诉z讼或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人的财产后,该诉z讼或仲裁继续进行。鉴此,本案依法不符合中止审理的条件,本院对清某公司管理人关于中止审理本案的请求不予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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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哪些情形下不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广东省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指引》第七条:当事人以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一)出卖人未领取权属证书的;
(二)买卖未经抵z押权人同意的;
(三)买卖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
(四)房屋被依法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
(五)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
(六)按份共有人违反***规定转让其份额,侵害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
(七)出违反***规定出售房屋,侵害承优先购买权的;
(八)违反政z府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但不违反***、行政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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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区未通邮符合交房条件吗?
张静律师解答:符合,现实中即使小区没有通邮,也有快递公司提供邮寄服务,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法z院认为,关于涉案房屋是否通邮问题。根据诉z讼中,航某公司提供的证据可知,航某公司在约定的交楼时间之前已向公z安部门申请涉案房屋的门牌号,速递公司已可依据门牌号寻找到具体业主房屋。邮政部门虽然回复法z院涉案小区于2019年7月29日具备通邮条件,但涉案房屋在约定的交楼时间并不因未通邮而影响实际居住使用。而且,航某公司也为涉案小区提供邮件收发代收登记业务,亦有邮政速递公司在邮政部门回复的通邮时间前通过航某公司代收送达邮件。故,对陈买家认为涉案房屋在约定的交楼时间未永z久通邮而认为航某公司构成逾期交楼的违约,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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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收楼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能拒绝收楼吗?
张静律师解答:房屋只要经过了竣工验收,一般都不会有主体质量问题,而只有主体质量问题,才可以拒绝收楼。其他的小的质量问题,都应该收楼后要求开发商维修,故不能因为小的质量问题拒绝收楼。简单说来,就是只有在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才能因为质量问题拒绝收楼。
判z决书节选:
关于罗某、韩某对涉案房屋提出的异议是否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罗某、韩某主张其对涉案房屋提出的异议并非仅为装修质量异议,还包括房屋毛坯结构的质量异议。从现场照片及测量结果反映,主卧及主卫的墙体距离经测量虽有一定的误差,存在地板对角不完全为直角的情形,但相对于房屋的面积的比例,该误差值较小,尚未达到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且无证据证实上述误差导致涉案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故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认定涉案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阳台门墙体不存在明显肉眼可见的宽度不一致的情况,阳台推拉门存在的缝隙、阳台下水不畅的问题可以通过维修解决,银某公司应积极履行维修及保修义务。因此,涉案房屋存在的上述瑕疵不足以影响房屋的安全使用,在涉案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罗某、韩某以此主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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