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807880346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主营: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白云区卖家解除合同咨询服务至上「广州合拓」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6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 张静律师 女士   QQ在线咨询1946897801
手机号码: 18078803465
公司官网: gzhesheng.tz128...
公司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白云区卖家解除合同咨询服务至上「广州合拓」

发布时间:2022-01-08 03:04:40        







广州买房时为签订阴阳合同,如需补税谁承担?

  张静律师解答:先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一般由当事人按照***规定负担。



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指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提交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虚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一方请求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当事人在提交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虚构交易价格,登记***按照真实价格核算或者追缴税费,导致交易税费增加,对增加部分税费的负担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一般由当事人按照***规定负担。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二手房买家能起诉买家迁出户籍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迁出户籍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指引》第三十五条:存量房屋的买受人起诉请求出卖人迁出户籍,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出卖人迁出户籍对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买受人因出卖人拒不迁出户籍主张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广州二手房买家无购房资格导致合同解除,违约金能降低吗?

  张静律师解答:违约金能否降低,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衡量卖家损失及违约方主观过错来认定。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认为虽然买家根本违约,但房屋涨价卖家没有损失,且买家主观不大,终将32万违约金降为20万。



判z决书节选: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如前所述,因何买家无法依约购买涉案房屋,构成根本违约,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因买方不能购买涉案房屋的,应当承担房屋总价10%的违约金。林卖家本次诉z讼中要求何买家不仅按照该约定承担33万元的违约金,并继续要求赔偿律师费33000元及其他***损失等。何买家认为林卖家主张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依法调整。法z院认为,何买家已依约***了定金20万元及部分房款32万元,也履行了***各项税款、办理按揭贷z款等手续,即合同约定买家应履行的主要义务基本已完成,可以反映两人履行合同的诚意,从上述论述的合同解除的原因来看,也足见两人并非恶意违约,主观故意违约的恶意程度不高。另一方面,林卖家虽未能如约出售涉案房屋,但其收取何买家***的定金及部分首期房款后,仍正常使用涉案房屋,且房屋价值目前处于升值阶段,不存在差价损失,其未能举证证明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现何买家请求调低违约金,综合本案上述情形,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法z院酌情调整何买家应***的违约金为20万元为宜。合同约定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现林卖家为解决本案支出律师费33000元,要求何买家***,符合合同约定,法z院予以支持。





广州二手房买家未足额***首期款,已过户还能解除吗?

  张静律师解答:实践中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一方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的情况,此情况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需要根据谁才是阻碍交易进行的那一方来认定。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首期款的时候少给了5万,但房屋已过户。卖家起诉解除合同,过户回来。一审认为买家首期款的确未足额***,构成根本违约,支持了卖家诉求。二审认为即使首期款少给了5万,但买家愿意一次性付款,且已转至法z院账户,是愿意积极履行合同的一方,买家的行为不构成根本违约,卖家不能主张解除合同。终改判驳回了卖家解除合同的诉求。



综上,证人梁某已证实双方均确认首期款已全部付清,双方对首期款无争议。事实上,陈卖家在薛买家已依约办理了按揭贷z款手续且收取了薛买家***的首期款143万元后,亦协助薛买家办理了涉案房屋的过户登记并设定了***数额为350万元的抵z押权。即使如陈卖家主张的薛买家并未足额***首期款,薛买家亦已及时发函通知陈卖家共同协商解决首期款问题,陈卖家却予以拒绝并要求***停止放款,且在薛买家多次表明愿意一次性***剩余房款350万元的情况下仍然拒收。本院认为,在涉案房屋已交付且已过户登记至薛买家人名下,如上所述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并不存在障碍的情况下,即使薛买家存在未足额***首期款亦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一审判z决认定薛买家违约致使双方之间的合同解除而支持被陈卖家的本案诉请,不当。至于剩余房款350万元的问题,薛买家在二审中已将该款提存至本院代管,为解决双方***、避免另起争讼,该款在本案中一并作出处理,陈卖家在本案判z决生效后可向本院申请提取该款。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张静律师女士 QQ在线咨询1946897801
  • 手机:18078803465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电话:18078803465传真:020-87561363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电话:020-87561363 传真:020-87561363 联系人: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主营产品: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广州合拓,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