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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律师网咨询***「广州合拓」

发布时间:2022-03-17 15:36:57        









广州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不能办理营业执照能索赔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原因在于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用途,而租赁合同又明确约定房屋需符合用途,且承租z人解除合同的原因也是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则出租z人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下面这个案件,虽然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导致营业执照的办理延迟,但终承租z人还是办理了营业执照,其双方起争议的原因并非是营业执照的办理,而是租金的增加,终法z院驳回承租z人要求出租z人赔偿的诉请。



判z决书节选:

关于维某酒店主张郑房东赔偿因涉案房屋未能办理营业执照而导致的实际租金损失、工人工资损失、经营利润损失的反诉请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z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z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根据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郑房东出租涉案房屋给维某酒店系用于开设酒店,并保证涉案房屋可供维某酒店用于酒店住宿、办公、餐饮、小商品零售等用途。而涉案房屋的登记用途首层为商场、传达室及储藏室,2-9层为办公,与上述约定的用途不一致。其次,根据维某酒店提供的证据,维某酒店已向有关部门提出临时改变使用功能的申请,目前未有证据证明其上述申请已获批准,且目前维某酒店已办理经营范围为商业服务业的营业执照。现有证据并未反映维某酒店在申请临时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后至本案诉z讼前,曾就涉案房屋未能办理经营酒店的相关证照一事向郑房东提出异议;而且,维某酒店此后亦办理了经营范围为商业服务业的营业执照,并将房屋用于公寓及餐饮经营至今。可见,即使维某酒店未能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涉案房屋,但维某酒店此后的行为亦表明其对涉案房屋不符合约定用途一事不持异议。故维某酒店上述反诉请求依据不足,法z院对此不予支持。







广州租赁的房屋没有合法报建手续,租赁合同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无效。押金及保证金等应返还。



法z院认为:涉案房屋无合法报建手续,属于违z法建筑,邱租客、杨某于2018年10月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故邱租客主张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诉请,法z院予以支持。根据合同无效后的相互返还原则,杨某应向邱租客返还押金100000元及入场费120000元,故邱租客主张杨某返还上述费用的诉请于法有据,法z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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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承租z人没有转租权擅自转租还能退押金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如下面这个案件,承租z人擅自转租后被断电,起诉出租z人赔偿并退押金,就败诉了。



法z院认为, 林(承租z人)某、朱某(出租z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行政z***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均应切实履行。根据合同约定,未经朱某同意,林某不能改变该租赁物业的结构及装修,不得将该租赁物业转租;在租赁期满前,林某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或提前办理退租手续,则视为林某违约,朱某将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从林某与杜某所签订《餐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的内容看,该合同名为承包经营合同,实为租赁合同。林某在承租期间,于2019年2月27日将涉案商铺转租给杜某,并将涉案商铺交给杜某进行装修,朱某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之后杜某停止装修。林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2019年3月7日的停电是朱某所致,故法z院对林某的该事实主张不予采纳。据此,导致合同未能继续履行的原因在于林某未经朱某同意转租,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且林某直至2019年5月19日才将涉案商铺交还给朱某,也无证据反映林某的经营损失,故林某要求朱某退还押金、租金及赔偿经营损失,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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