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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一方根本违约解除合同咨询来电洽谈 二手房买卖违约找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14 16:23:14        







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还要付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付,但可以酌情减少。一般说来,中介费包括提供房源,促成合同签订,办理网签,办理过户等几项服务,如合同解除,则后面的服务都未提供,会根据案情酌情减少中介费。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买家全额***中介费,二审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已解除,后续中介服务未提供,故改判中介费从23万降至16万。



书节选:

关于合某公司是否有权向吴买家收取全部中介费用的问题。根据合同编号为:X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合某公司应当协助双方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配合办理网签相关手续等。因此,合某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除提供房地产信息、***双方协商、促成买卖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外,合某公司还负有配合办理网签、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合某公司和吴买家已对中介报酬的总额作出约定,但对各个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未予明确。本案中,合某公司已促成吴买家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已完成居间合同的主要义务,且合某公司未实际提供协助办理网签、过户等合同义务并非因合某公司原因导致,但考虑到合某公司未实际提供后续的合同义务,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合某公司的服务项目和工作量,本院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在酌情扣减合某公司后续相应的合理中介活动费用后,结合合某公司的履行瑕疵,酌情判令吴买家***中介服务费16万元。一审认定合某公司已促成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其作为中介人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并吴买家***全部中介服务费23万元,略有不妥,本院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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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丈夫代妻子签订认购书,妻子不同意买房定金能退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买房属于重大民事行为,已超出家事代理权的范围。丈夫代妻子签订的认购书对妻子不产生***效力。如下面这个案件,就定金退还。



认为,本案需要处理的是悦某公司是否应向罗买家返还10万元定金的问题。对此,本院认为应支持罗买家要求退还定金10万元的请求。分析如下:

至于定金处理问题。悦某公司及罗买家均确认认购方为罗买家、邓某二人,而按涉案认购书的约定,该认购书的继续履行需要认购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款,但基于上述分析,在罗买家与邓某不构成表见代理,且邓某明确表示不同意购房的情况下,该认购书实际上无法得到继续履行,且悦某公司在庭审中向本院确认其司已将涉案房屋另售他人,故涉案认购书实际上已经解除,且如前分析,悦某公司与罗买家对此均存在一定过错,故在此情况下,应支持了罗买家有关返还定金的诉请,驳回其有关***损失的诉请。




广州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方能起诉解除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违约方虽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案涉交易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下,房屋买卖合同目的难以实现,也可以准许违约方通过的方式解除合同。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就认为卖家是违约方无权解除合同,二审认为既然买家已明确没钱继续买房,应同意卖家解除合同的请求。



关于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应予解除还是继续履行的问题。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价款的合同;出卖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目的是取得购房款,而买受方则是取得标的房屋所有权。本案中,陈买家以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庭询中也明确表示缺乏履行能力无法履行;对于案涉交易不适宜强制继续履行阐述清晰,合法有据,本院予以认可。虽陈买家作为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案涉交易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目的难以实现,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方式解除合同,势必形成合同僵局,对双方都不利。故此,本院根据陈买家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但不影响陈买家违约责任的承担。一审驳回陈买家解除合同的诉请处理欠妥,应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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