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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诉z讼程序咨询来电咨询「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2-04-28 09:27:09        







广州诉z讼时效后一天如何认定?

  张静律师解答:如是2013年7月28日签的借条,则两年诉z讼时效的话,后一天是2015年7月28日。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认为起诉的后一天是2015年7月27日,以过了诉z讼时效驳回原告诉求。二审改判认为2015年7月28日才是起诉的后一天。



判z决书节选:

一审法z院认为:《民z法通则》第z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z法z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z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2013年7月28日黄某与邹某签订了《协议书》确认了双方的******,诉z讼时效期间应为2015年7月27日止。黄某于2015年7月28日向邹某发送短信告知相关的***转让事宜,吴某并于当日向一审法z院递交起诉资料提起本案诉z讼,即吴某提起本案诉z讼时,是在《民z法总则》施行前,《民z法通则》规定的二年诉z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二审对吴某的诉请不予支持。

二审法z院认为:关于诉z讼时效问题。2013年7月28日黄某与邹某签订了《协议书》后,吴勇勇、黄建辉于2015年7月28日向一审法z院递交起诉资料提起本案诉z讼,并未超过法定期限,原审对于诉z讼时效的计算有误,本院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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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笔迹鉴定的费用一般多少?

  张静律师解答:看鉴定的签名字数和难度而决定,一般一个签名鉴定费在几千到1万左右。如下面这个案件,鉴定一个签名,收费是11520元。



审理过程中,刘2向一审法z院申请就刘1提供的2007年12月8日的《合约》中刘2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法z院经摇珠依法选定广东恒某司z法鉴定所作为本案鉴定单位。2018年7月18日,广东恒某司z法鉴定所作出穗司鉴X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送检的落款日期为2007年12月8日的《合约》上“兄长:刘2(签字盖章)”栏内“刘2”签名笔迹与提供的样本上“刘2”签名笔迹倾向认为是同一人书写。刘2为此预付鉴定费11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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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行政诉z讼和民事诉z讼相牵连需要中止诉z讼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需要由法官来审核,本案的审理是否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如是就中止,不是就不用中止。



审判实践中,有些民事案件与其他案件之间的***关系或者事实相互牵连。案件中***适用或者事实认定,要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如果不等另一案件审结而直接作出裁判,就有可能出现两案件认定的事实矛盾或适用***错误,导致出现相互矛盾的裁判。据此,我国民事诉z讼法第z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案件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z讼。

在审判实践中,会出现一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z讼后,另一方当事人紧接着就提起行政诉z讼,并要求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况。因此,需要审判人员甄别民事案件的审理,是否必须以行政诉z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如行政诉z讼的审理结果不影响民事案件审判的,民事案件应正常审理,无需中止诉z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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