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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开庭后果咨询信赖推荐「多图」

发布时间:2022-05-27 20:18:39        







广州诉z讼时效后一天如何认定?

  张静律师解答:如是2013年7月28日签的借条,则两年诉z讼时效的话,后一天是2015年7月28日。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认为起诉的后一天是2015年7月27日,以过了诉z讼时效驳回原告诉求。二审改判认为2015年7月28日才是起诉的后一天。



判z决书节选:

一审法z院认为:《民z法通则》第z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z法z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z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2013年7月28日黄某与邹某签订了《协议书》确认了双方的******,诉z讼时效期间应为2015年7月27日止。黄某于2015年7月28日向邹某发送短信告知相关的***转让事宜,吴某并于当日向一审法z院递交起诉资料提起本案诉z讼,即吴某提起本案诉z讼时,是在《民z法总则》施行前,《民z法通则》规定的二年诉z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二审对吴某的诉请不予支持。

二审法z院认为:关于诉z讼时效问题。2013年7月28日黄某与邹某签订了《协议书》后,吴勇勇、黄建辉于2015年7月28日向一审法z院递交起诉资料提起本案诉z讼,并未超过法定期限,原审对于诉z讼时效的计算有误,本院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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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行政诉z讼和民事诉z讼相牵连需要中止诉z讼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需要由法官来审核,本案的审理是否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如是就中止,不是就不用中止。



审判实践中,有些民事案件与其他案件之间的***关系或者事实相互牵连。案件中***适用或者事实认定,要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如果不等另一案件审结而直接作出裁判,就有可能出现两案件认定的事实矛盾或适用***错误,导致出现相互矛盾的裁判。据此,我国民事诉z讼法第z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案件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z讼。

在审判实践中,会出现一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z讼后,另一方当事人紧接着就提起行政诉z讼,并要求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况。因此,需要审判人员甄别民事案件的审理,是否必须以行政诉z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如行政诉z讼的审理结果不影响民事案件审判的,民事案件应正常审理,无需中止诉z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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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方开庭后还能提交证据吗?

  律师解答: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但法z院一般不予审核,如法z院认为该证据非常重要足以影响审判的话,应当重新开庭对证据进行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补偿由此所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差旅费等有关费用。对对方是恶意在开庭后才提交证据,法z院还可以对其进行罚款。

《z高人民z法z院关于民事诉z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z讼法》第z一百二十五条第z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z法z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z法z院调z查***未获准许,二审法z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z高人民z法z院关于民事诉z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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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有什么规定?

  律师解答:法z院一般不予采纳,如果该证据非常重要,法z院决定采纳的,可以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相关法条:

《z高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z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z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z法z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z法z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z讼法第六十五条、第z一百一十五条第z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z法z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z法z院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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