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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广东 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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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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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8078803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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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
发布时间:2022-06-02 13:20:00
广州工人修建改建宅基地房屋时受伤,谁赔偿?
张静律师解答:由工程承包人和屋主根据各自过错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下面这个案件,工人是由于凳子不稳固摔伤,凳子由工程承包人提供,工程承包人没有资质,终工程承包人承担80%责任,屋主承担20%责任。
书节选:
认为,依照《典》千一百九十二条款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施工。陈某与舒某之间建立承揽关系。而舒某雇请姚某进行施工,与姚某之间建立劳务关系。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各方对姚某受伤是否存在过错,存在何种过错。依照《典》千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资质,在施工过程中不仅没有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防护措施,而且提供的工具等辅助设施还存在瑕疵,因此舒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对姚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陈某作为定作人,选任了不具备建设的舒某进行施工,存在选任人的过错,因此其应就选任的过错对姚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舒某、陈某的过错程度,一审酌定舒某对姚某的损失负主要责任,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陈某对姚某的损失负次要责任,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买宅基地后拆旧建新,卖家能起诉合同无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看新建的房屋是否有合法报建,如果有报建,领取新的宅基地证,且实际面积不超出报建面积,会进行实体处理。如果未报建,或实际面积超出了报建面积,很可能不处理,裁定驳回起诉。
本院认为:关于返还涉案集体土地***涉及的土地及现有上盖房屋的问题。双方均确认穗集地证字第××号《集体土地***》所记载的原房屋已被拆除,现涉案房屋为全买家等人自行建造,且未经规划报建。《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的;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由此可知,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涉及到建筑的认定及处理,应由相关行政***审查。且涉案房屋与所在土地无法分离,在相关行政***未对涉案房屋处理前,不宜对交还涉案土地及房屋作出实体处理,一审对此进行实体审理,处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对于区卖家要求返还涉案土地及房屋的请求,应予以驳回起诉。
广州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中,房屋价值评估一般多少?
张静律师解答:宅基地房屋价值的评估每个案件都不一样,差别非常大,跟房屋的新旧、位置、面积都有关系。如下面这个案件,评估出来房屋的价值(含土地价值)就是67万,476平方米,本案为2019年案件。
判z决书节选:
诉z讼中,劳买家申请对涉案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法z院依法委托广东安某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某公司)对涉案房屋价值(单列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涉案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价值为672648元;劳买家分得的房屋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为204164元。根据评估报告核定,涉案房屋的区位楼面地价为1413.13元(672648元÷476平方米)。因此,劳买家分得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69667.3元(1413.13元×49.3平方米)。扣除上述土地使用权价值后,相应上盖物的价值为134496.7元。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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