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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4 02:30:24
广州宅基地房***分得多套安置房,家庭成员之间如何分割?
张静律师解答:好是协商解决。如房屋登记在部分人名下,则可以在扣除其***的必要费用后,补偿房款给其他产权人。在安置房套数多的情况下,可以各占一套居住或使用。如部分成员霸占全部房屋不肯协商,其他成员可起诉***房屋使用费。后一招保底的,如果该安置房可买卖,也可以起诉拍卖超出居住范围的安置房,各产权人直接分售房款。如下面这个案件,宅基地房是父母一起建的,后母亲去世,然后该房屋被***。父亲将6套安置房都给了儿子,三个女儿起诉要求确认6套安置房自己都有十六分之一的产权。审理后认为宅基地房父母各占一半份额,父亲只能处分自己那一半的份额,属于母亲那一半份额,应由配偶和子女平均分割,终支持了女儿的诉求。并对于6套安置房如果分割进行了说明。
书节选:
关于蔡1、蔡2、蔡3如何实现其享有的权利问题。由于涉案四套房屋均登记于蔡4、蔡5名下,且房屋具有不可等份分割性,故对此蔡1、蔡2、蔡3、蔡父、蔡4、蔡5可进行协商,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由蔡1、蔡2、蔡3先分担该四套房屋除房屋补偿款之外的其他由蔡4、蔡5支出的款项及费用后,再由蔡4、蔡5***蔡1、蔡2、蔡3应得份额所对应的款项;同理,如蔡父、蔡7、蔡6亦要求分割张母本案所争议的遗产,亦可采取该方式。对于尚未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亦根据上述原则处理,由各继承人协议先出资办理产权登记,然后再做分割,或其他更易的方式分割。涉案的***系因遗产的分割而引起的,各当事人之间均有血缘关系,因此希望各当事都能心平气和地处理张母的遗产。但如若各方当事人确实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涉案六套房屋的析产问题,则可另行通过的方式予以解决。
广州被继承人生前因合同***的款项,能起诉作为遗产分割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被继承人生前签订合同***的款项,被继承人去世后,合同权益由各位继承人享有。在款项没有退回来之前,不能要求作为遗产分割。
本案是继承***,争议的焦点是被继承人江某3生前***的安置房购房款33万元应否***出来分割处理的问题。《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江某3生前即与***单位达成了抵扣购房款的合意,明确该33万元用于购买回迁房。庭询当中,三位继承人均表示前述***安置合同尚没有解除,目前回迁房亦未建设,各继承人对于该笔款项处分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江某1亦称未能与***公司重新达成协议,亦提供不了证据。综上,因该笔款项是江某3生前就***安置补偿问题与***单位签订了合同,就***安置合同的履行问题涉及案外人***公司,是否变更合同条款需要重新协商一致,因江某1不能举证证明该33万元已经退回被继承人,故该33万元作为***合同的履行款项受江某3生前与***公司之间达成的合同所约束,在江某3后,各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亦无证据证明继承人与***公司已经协商解除合同取回该笔款项,故该33万元并非一笔***的款项,而是江某3生前遗留的合同权益,江某1坚持要求将该笔款项***出来作为遗产继承分割的依据不足,暂时不在本案当中处理。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房产***安置补偿合同***、安置房分割***、土地征收补偿***、租户与被***人补偿款分配***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子女不赡养父母还有权分遗产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其不履行赡养义务可不分或少分遗产,如无证据则各继承人应均分。如下面这个案件,其他兄弟姐妹认为老四没赡养父母,不让他继承父母的房产,但由于没有证据,终均分。
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张某4可否继承取得涉案房产。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张某4夫妇长年未与父母同住生活是不争的事实。《高人民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现张某1、张某2、张某3均表示张某4在父母生前未对其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张某4对此不予认可,张某4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审查张某4提交的证据,其中证人并未到庭接受询问,而仅从张某4提供的一张合影并不足以证实其多年来已对父母承担了照顾义务。故张某4的意见,依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因此,涉案房屋使用权应按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张某1、张某2、张某3要求张某4不应分得涉案遗产,但本案中并有充分证据可证实张某4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故张某1、张某2、张某3的意见,一审不予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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